尊敬的用户朋友们:
近期在公司运维部门的日常巡查中发现,有部分市场用户未经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善余logo作为微信头像使用。根据国家《商标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注册商标等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为规范市场管理合法经营,公司现对巡查中发现的以下问题再次以公告形式作以下强调和说明:
一、未经“善余”公司授权许可在各种场景中使用善余logo的行为皆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二、善余公司对外官方信息通道仅限于2020年7月8日系统公告内所公布的官方网站、官方邮箱、官方电话三个通道。微信、百度等第三方社交软件均不代表善余官方消息;
三、为贴近市场和便于信息交流,善余公司仅开通4个微信官方市场交流群,并安排公司系统技术、商品售后等工作人员担任微信群管理和服务。市场客户朋友们所建的各类交流群、学习群、广告群均不代表善余公司官方信息和立场。善余公司非常感谢客户朋友们的关注和支持,为了让善余能够更健康、合法、规范的经营,敬请客户朋友们通过系统公告等官方通道加强对善余的了解,并通过了解后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善余。


四、善余公司禁止并拒绝过度宣传、夸大宣传、错误宣传等非官方信息渠道对善余公司的宣传,如发现因不当宣传给善余公司造成了不良后果的,善余公司将保留追究及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公告内容请用户朋友们知悉并予以理解!
浙江善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